招工考试致求职者受伤致残 法院:公司赔钱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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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07:3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朱贤通讯员罗兴国白兴杰)老河口一公司,因在劳动招工考试中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致使考生李某操作考试时受伤致残。20日,襄樊中院判决该公司赔偿李某10万余元。 去年6月5日,老河口市某公司招收临时工,该市李某前来报名求职。同年7月13日下午约3时许,李某到该公司指定地点工房参加机床钻孔考试。该公司本应为每个考生提供1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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