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窃报警意外吃官司 受调查者告失主侵犯名誉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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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11:56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一工人赵某被盗走3000元现金,发现后她立刻报警。警方调查中带走了她的工友郭某进行调查。不久小偷就归案。当初接受调查的郭某告到了溧水县法院,称同事的报案让她名誉被损,要求同事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近日,缺乏证据的郭某选择了撤诉。 郭某与赵某是同一车间的工友。2003年5月的一天,赵某的3000元被盗,于是她前往当
郭某说:“赵某指控我偷了她的钱,因为她的报案,我成为最大的犯罪嫌疑对象,当天就被抓走,在派出所蹲了两天。后来,派出所没有什么证据就放我回来了。因为这件事,同事对我议论纷纷,经常对我指指戳戳。更可气的是,由于她的指控,我的名誉受到侵害,男友也因此离开了我。事实证明,我没偷钱,我认为,如果没有她的报案,公安局不可能抓我,所以她应该赔偿我的损失。” 对此,赵某解释称:“我在报案时,并没有指控是她偷了我钱。我只是报案,我也没有权力让公安局抓人。所以根本谈不上什么精神赔偿。” 失窃报警意外吃官司 受调查者告失主侵犯名誉权 作者:溧海 马乐乐 (来源: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