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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招聘有损招 大学毕业生:还我们休息睡眠时间(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14:13 新华网
单位招聘有损招大学毕业生:还我们休息睡眠时间(图)
  有两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前不久给本报来信,投诉公司让他们超时加班又不给报酬——“还我们休息睡眠的时间”

  新民晚报编辑:

  我们是去年夏天刚刚成为职业人的大学毕业生,分别供职于美术设计公司和广告创意企业。

  我们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致信贵报的。在我们这个行业,居然把无休无止的加班加点作为一年四季的日常惯例。我们时常被要求一天工作至少十二三个小时。有时,通宵达旦甚至连续干了二三十个钟头,却依然没有调休,没有分文加班薪酬。哪怕是凌晨才离开公司的,上午也还得准时出现在办公室里。我们叫苦连天,也明知这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但为了保住工作,敢怒而不敢言……

  王章

  大学毕业生抱怨 忍无可忍也得忍

  这是3天前两个大学刚毕业的年轻人给本报的来信。在信中,他们询问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我们享受到一般上班族的工作生活节奏,还我们休息睡眠的起码时间”。

  对于这样的“痛说”,年轻人所在企业的一个经理似乎很不屑:“‘惯例’的产生是因为行业的需要!不信,每天晚上8时过后,请去各大美术设计和广告创意公司看一看,除了不景气的,哪家不是挑灯夜战灯火通明的?年轻大学生年富力强,却刚毕业就吃不起苦求安逸,未免太娇气了吧?那也成,自可收拾东西走人。但我敢预言,只要不跳出这个行业,不肯吃苦,到哪里都捧不上饭碗!”

  记者向相熟的业内人士打探,他们异口同声:美术设计和广告创意业,犹如外贸企业,做的是“订单活儿”,签完合同就得夜以继日地把项目赶出来,哪还容得你按部就班“朝九晚五”舒舒服服地磨蹭?

  这话固然能让人多少产生些理解,但是强令年轻员工无休无止地加班,却没有任何休息和薪酬的补偿,无论如何与《劳动法》的明文规定相抵触。但面对这样的行业,大学生们又能作何选择呢?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一个应届毕业生的话最有代表性:“选择了这个专业,想找份好工作,还不得低眉顺眼?”

  这个同学两个月后才正式离校工作,但录用他的单位在签约当天,就要求其“继续实习”。两个多月来,他一直干着和正式员工一样的活,加班加点也同样不少,却因为“实习”的名分,分文未得。

  他很明白,自己毕业前最后几个月的“免费劳动力”,单位是绝对要用足的,因此,忍无可忍都得忍。

  就业指导专家建议 选择职业要谨慎

  不可否认,类似的过劳工作方式,不仅美术设计和广告创意业有,在房地产、网络等产业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长期从事大学生就业指导的李泓老师认为,在这些行业,很多上班族朝九晚七,朝九晚十,甚至朝九晚十二,加班已成了家常便饭。她的一名学生进入一家房地产代理公司任置业顾问两年来,几乎与双休日无缘。即便是对这么卖力的大学毕业生,公司还是给他套上“末位淘汰制”的紧箍咒,以鞭打快牛。

  李老师说,不少大学生一毕业便面临巨大的工作压力和强度,“亚健康”、“过老死”这些过去只用于中年精英们的词,现在也成了部分大学毕业生熟悉的字眼。

  对此,复旦大学计算机专业一个2004届毕业生提出这样一个见解,在相当多的“朝阳行业”,薪酬的绝对数值固然高过其他领域,“但相对数值可能还会低不少。”

  在一家知名网站工作的他解释,自己刚上岗,试用工资每月就有4000多元,转正了还会加。“但干这行的,基本没有8小时工作制。倘若有难题要解决,就不是加班熬夜或放弃双休日的问题了,有时甚至睡觉时,满脑子都在想着该怎么处理,实在苦不堪言。这么一算单位工作时间,自己所获报酬的相对数值就一落千丈了。”

  李泓认为,从长远健康考虑,大学毕业生们应谨慎选择“过劳产业”。当然,她也明白,这样的提法并不能被大学生接受,也不现实。因此,她建议劳动部门确实应该加强执法,尽可能在兼顾产业发展特殊需要的同时,维护年轻员工的权益。

  《劳动法》有关规定解读

  工作时间制度是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过程中安全生产的重要制度。企业让职工超时加班,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使职工自愿超时加班,企业也负有责任。

  律师提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只有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标准安排劳动者劳动才是合法、有效的。违反法定标准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以及虽经劳动者自愿的超时劳动,都是违法的,约定和自愿也是无效的。无效的劳动合同是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来确认,而不是依据劳动合同当事人自愿或非自愿。

  相关法规:《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新闻链接

  不少单位招聘有损招

  几天前,在某企业实习了半年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小S,终于得到了一家单位人事主任对其求职申请的回复:“鉴于你实习期间表现不错,领导办公会议已决定留你了。”

  正当小S心头一热,感到一块巨石似乎终于落定时,主任接下来的话却似一桶凉水兜头浇下:“由于你毕业于一般大学,本集团今年招录新大学生的名额又不够,因此集团决定你先干一年试用。这一年,不办劳动关系,不签劳动合同,也没有法定工资,只按完成的工作量计算报酬。”

  当时,小S真是一阵茫然,他明白:如果接受安排,至少在毕业离开大学校园的第一年,自己本质上并没有找到工作,根本不过是个没有真正单位的临时工。是逆来顺受,还是一走了之?小S内心痛苦了许久:留?总觉着万般委屈;走?自己都一心一意地实习到了5月份,这时候再另起炉灶重找工作,哪那么容易?最终,他无可奈何地接受了这一不公平的安排。

  个别中介公司真黑心

  眼下,个别企业时常抛出“招聘”的诱饵,引大学毕业生上钩做廉价劳动力,其中甚至不乏知名的保险公司、IT企业等。

  今年春节前,某重点大学两名四年级同学通过相关招聘网,向某计算机公司投去简历,不久就收到面试通知,并被告知“录用基本没问题,先实习一段时间锻炼一下吧!”

  被“录取”的大学生很快被安排参加一个项目组,跟着指导教师没日没夜地干了一个多月后,项目完成了,公司却轻描淡写扔出一句透心凉的话:“今年业务又有了大规模调整,暂时不招大学生了,真抱歉。”

  就这一句话,满心以为工作有着落的几名同学便被打发回了学校,几十天日日夜夜的辛苦,连一分补偿也没有。“这不是趁人之危,赚取大学生的廉价劳动力又是什么?”尽管愤怒,可面对这样老练辣手的用人单位,大学生们连告状都找不到门。

  个别黑心职业中介也趁机利用大学生求职的季节,采用浑水摸鱼,收取“培训费”、“签约押金”,而后来个“卷包会”等手段,有少数求职心切的大学生,甚至一次就被骗掉近万元。

  建议设立求职“防火墙”

  对于上述招聘单位和黑心企业该如何防范?有关劳动维权专家建议:“维权,应从选择之初即行开始。”

  专家建议,对于上述类型的单位,相关部门不妨建立名录,在各自的校园就业网上实时公布,帮助大学生们躲开“陷阱和地雷”。

  就在几天前,沪上某大学也有学生自发开列了一份黑心用人单位的名单,张贴于校园BBS上,以警示后来者。

  事实上,不少高校的就业指导部门早在做类似的工作。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等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老师心中都有一本账,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有过不良行为甚至诈骗的企业,都会被列入名单,从此拒绝其进校园招聘。对于操作特别不规范的企业,就业中心还会将他们的名单张贴到学校就业网上,提醒广大同学警惕。

  对此,专家建议,各校不妨联起手来,共同设立大学生就业求职的“防火墙”。 (本报记者曹奕)(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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