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离婚后探儿子竟挨小姑耳光 愤怒之下告上法庭索要精神损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0:01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夫妻离婚后未对孩子的探视问题达成协议。母亲去看儿子,不仅屡屡受阻,还遭前小姑子猛扇耳光。近日,该女子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广州番禺区法院驳回其请求,但对打人者处以训诫处罚。

  阿华(化名)于1997年5月与阿奋(化名)结婚,婚后生下儿子。2004年,两人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离婚时达成协议儿子由父亲阿奋抚养,但关于阿华如何探望孩子的问题并没
有作出约定。2005年1月的一天晚上,阿华来到前夫住处,她站在院子里大呼儿子出来。前夫的妹妹阿燕(化名)见状,一把将孩子揪回屋去,然后“咣当”一声关上铁门。阿华一见十分着急,继续大呼儿子的名字。这时,阿燕走出来,指着阿华大骂,接着两人开始激烈争吵。阿燕扬起手朝着阿华的右脸猛扇一耳光,阿华的鼻子被打得顿时出血。接着,阿燕又用手中的筷子戳阿华的头。阿华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经民警处理后,阿燕赔偿阿华医药费100元。

  事情发生后,阿华又伤心又愤怒,遂将阿燕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

  广州番禺区法院审理认为,夫妻离婚后对于探望权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请求法院根据情况作出判决。对于阿燕因此而打人,法院予以训诫。同时阿华对此也有过错,考虑到阿燕已为其支付了医药费,且未对阿华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和后果,法院最后裁定驳回原告的赔偿请求。(杨正)

  (穗风/编制)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国画专题
国之瑰宝水墨风情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