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宾楼员工监守自盗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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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1:23 新京报 | ||||||||
雇人假冒客人签单后做平账目,侵占3万余元财物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吕佳瑜)雇人假冒客人签名购买饭店商品,再利用职务便利做平账目,两个月间非法侵占饭店价值3万多元的物品。昨日上午,北京贵宾楼饭店财务人员夏某被东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夏某2000年进入贵宾楼饭店财务部工作,后负责核对饭店全部的账目并做报表。 公诉机关指控称,夏某在2003年8、9月间,找来朋友苏某、马某等人冒充客人,在饭店商品部以签字的方式购买中华香烟、纪念币等物品,然后由他在审核时将冒签单据取出销毁,并从饭店白天客房收入中划出一部分入到商品部内将账做平。 对于冒签得来的香烟,夏某以每条300多元的价格卖给路边的香烟回收小店。 为此,他付费苏某等人一两百元的好处。两个月时间里,夏某将饭店价值31269元物品据为己有。 后苏某在假冒客人消费时被识破。饭店保卫人员到夏某处核查签单时,夏某坦白了自己职务侵占的事情,并协助警方抓获了同伙苏某。之后,他退赔全部被侵占的财物。 在法庭上,夏某说,那段时间母亲患上了尿毒症,换肾后要长期透析;身体不好的父亲也失业在家,家庭经济压力非常大。 法院考虑到他的认罪态度和自首情节,作出上述从轻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