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自主处理死婴被起诉(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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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1:37 新京报 | ||||||||||
死婴是尸体还是医疗废物成法庭争论焦点 本报讯 (记者吕佳瑜陈俊杰)“即使是胎盘也不能说是医疗废物,何况是一个婴儿的尸体?”彩献宝大声质问被告席上医院方的代理人。 今年3月4日,彩献宝的妻子焦霞在北京航天总医院产下一名死婴。此后第三天,医院未通知彩献宝夫妇即将死婴处理。为此,彩献宝以妻子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医院对其进行精神赔偿等共计4.5万元。昨日,此案在丰台法院审理时,医院提出的死婴属于医疗废物,院方有权自行处置的辩论意见遭到彩献宝的攻击。 男婴胎死腹中 北京航天总医院提供的病历记录显示,焦霞是3月4日凌晨,由大兴旧宫医院转入该院的,当时胎儿的胎动已消失,值班医生诊断胎儿已经死亡。如果进行阴道分娩,将会对母体生命构成威胁,在征得彩献宝同意后,医院为焦霞做了剖腹产手术。 3月4日2时10分,焦霞产下一8斤重的男性死婴。 欲告祸首证据被销毁 彩献宝分析原因时想到,婴儿的死亡可能源于妻子的一场感冒。今年2月,妻子曾因感冒在大兴区一家无照经营的诊所治疗过,在长达20天的治疗中,胎动逐渐减少。被送进旧宫医院时,胎动已经消失。 3月6日,彩献宝向大兴区红星派出所报案,控告该诊所非法行医。民警建议他取得婴儿死亡与感冒用药有联系的证据,而这一证据需对死婴进行尸解。 3月9日,彩献宝找到北京航天总医院妇产科许主任,要求领走死婴时,才知道死婴已被医院处理。 “当时我就懵了。”彩献宝认为,医院在处理尸体时,应该履行告知义务,“医院为什么不和我打招呼?” 医院称死婴是医疗废物 面对彩献宝的质问,北京航天总医院辩称,“死婴不是尸体而是医疗废物。”院方代理人王玉清律师说,法律意义上的尸体含义是“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死婴在母体中就已经死亡,没有经历出生的过程,不满足法律意义上的尸体含义。 既然死婴不具备尸体的含义,根据卫生部有关规定,该死婴应被视为医疗废物。彩献宝未要求将死婴冷冻保存,也未支付保存费用,院方便按照通行惯例将死婴处理。 昨日,法院未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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