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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再婚被儿子告上法院 "他的妻子是他的表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2:45 东方网

  东方网5月25日消息:儿子将父亲告上法院,要求宣告父亲的婚姻无效,理由是父亲是和自己表妹结婚。昨天,这起前所未闻的离奇案件在普陀法院开庭审理。

  昨天的庭审上,不满20岁的儿子小袁和47岁的父亲老袁针锋相对、互不相让。老袁和小袁的母亲于2003年离婚,小袁归母亲抚养。2004年7、8月间,老袁和原在安徽的程女士结婚。小袁表示,父亲老袁的父亲与程女士的母亲是亲兄妹,程女士是父亲的表妹,自己的表
姑。他认为,父亲和程女士的这次婚姻,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一款“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明文规定,他们是欺瞒了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手续。他要求法院判令宣告该婚姻登记无效。

  老袁在庭上承认了自己与程女士是表兄妹关系。但他认为,自己和表妹结婚是为了便于照顾表妹的两位老人(现在马鞍山生活),而且两人结婚后也不会要求生育,不应该是无效婚姻。同时,表兄妹结婚在安徽当地农村是很正常的事情。

  法庭没有当庭做出判决。

  小袁的委托代理人、上海鸿生律师事务所唐鸿生律师表示,如果当初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把关搞清两人的关系,就不会有今天的诉讼,这应该给婚姻登记机关敲响警钟。

  作者:选稿:陈忠华 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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