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庭长受贿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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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5:1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省高院见习记者江蔚然 昨日下午,省高院向媒体通报了省高院原审判员吴文学和成都中院执行庭原副庭长曾林受贿案的查处情况。吴文学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曾林犯受贿罪和介绍受贿罪,被判处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法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据统计,去年全省高院立案查处法官和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75件92人,件数和人
重判:一法官获刑10年一法官坐穿牢底 省高院立案庭综合组原组长、副处级审判员吴文学因涉嫌受贿,2004年7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月16日被逮捕。2005年3月10日,绵阳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吴文学有期徒刑10年,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成都中院执行庭原副庭长曾林因涉嫌受贿,2004年6月2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日被逮捕(捕前系成都中院党办副处级干部)。绵阳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曾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以介绍受贿罪判处曾林有期徒刑两年,法院决定对曾林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绵阳中院一审判决后,吴文学、曾林不服,上诉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年5月17日,省高院终审维持原判。 案情:法官托法官关照案件 经省高院二审审理查明,2001年下半年,成都市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下称成都国旅)与四川省嘉陵国际实业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经省高院终审判决生效后,该案由成都中院执行庭负责执行。在此期间,成都国旅某下属公司的经理王某找到成都中院曾林(时任执行庭副庭长),请求给予关照。曾林首先利用职务之便,要求该案承办人暂缓扣押成都国旅的十余辆面包车,随后又找到时任省高院立案庭综合组组长的吴文学,让吴“帮忙”。 吴文学利用职权,对成都国旅的申诉予以立案审查,并于2001年12月14日向成都中院下达了该案的暂缓执行通知书,后又于2002年6月7日以省高院名义下达了该案中止执行原判决和进行再审的民事裁定书。成都国旅的王某则通过曾林,分三次共向吴文学行贿16万元人民币。曾林也于2002年9月共三次收受王某贿赂的40万元人民币。另外还查明,曾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130.5万元(其中有32万元系与其妻共同收取)。 善后:调整人员堵住漏洞 据悉,此案发生后,省高院已对该庭有关人员进行了调整,并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教育整顿。省高院表示,要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壮士断臂”的气概,持之以恒地坚决惩处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