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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追缴赃款300余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5:46 深圳商报

  本报报道《银行“内鬼”骗贷4369万》案有续闻

  检察机关追缴赃款300余万元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刘良龙通讯员陈祥温孟广军)本报1月10日刊发的《银行“内鬼”骗贷4369万》有续闻。昨天下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向媒体透露了此案更为详细的情
况:随着银行“内鬼”彭伟智案的移送审查起诉,市检察院案件协查处乘胜追击,侦查终结了彭伟智的妻子刘某俊、妻妹刘某峰及汤某丹涉嫌参与彭伟智共同犯罪并转移资产的案件,通过办案追缴赃款港币192万元、人民币146万元,并又查获彭伟智涉嫌犯罪的大量证据材料。

  办理假护照企图外逃

  彭伟智是“泰明实业”诈骗案主角彭海生和彭海怀兄弟的堂弟。2001年1月至2003年9月,彭伟智利用自己担任某商业银行深圳分行个人理财部主任的职务便利,以提供虚假资料的方式伙同手下作案83单,从银行骗取二手楼贷款4369万元,大部分赃款被其挥霍、转移到香港存放或者炒卖股票。彭伟智还花巨资购买了化名为“DAVIDPENG”的玻利维亚护照。

  抛售股票后香港分赃

  刘某俊系彭伟智的妻子,与刘某峰是姐妹关系。2003年初,彭伟智找人办理了刘某俊化名为“黄雪儿”的身份证件。同年3月,又托人为其本人、刘某俊、子女、父母伪造了某省的户籍资料,并使用虚假的身份资料在该省办理了六本护照。彭伟智、刘某俊以伪造的户籍材料等,委托香港某公司办理投资移民加拿大手续。

  2003年11月,刘某俊以“黄雪儿”的通行证去香港与彭伟智会合后,两人到香港某商业银行办理授权手续,使得刘某俊可独自以“黄雪儿”名义处理“DAVIDPENG”账户上的资金。

  2004年4月初,彭伟智被深圳市检察院抓获。彭伟智被抓获的当天下午,刘某俊伙同犯罪嫌疑人汤某丹赶赴香港,办理了抛售“DAVIDPENG”账户所有股票的手续。当抛售股票获得的剩余资金回到“DAVIDPENG”账户后,刘某俊、刘某峰、汤某丹将钱转存入联名账户,并多次支取现金。

  按照约定,犯罪嫌疑人刘某俊、刘某峰实际分得赃款港币500余万元,龙某珠、彭海怀分赃港币360万元。除了依法被扣押的赃款以外,犯罪嫌疑人刘某俊、刘某峰挥霍了大部分的赃款,用于购买小轿车、房子等。

  群众举报三疑犯落网

  犯罪嫌疑人刘某俊、刘某峰、汤某丹为了逃避司法机关的追查,始终东躲西藏。

  2005年2月,知情人员到市检察院举报了刘某俊、刘某峰、汤某丹已经回到深圳藏匿的情况。检察机关通过高科技手段,确定了刘某俊、刘某峰、汤某丹在深圳的具体位置。

  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于2月24日晚11时许,在某花园8号楼东座9C将3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不但追缴了数百万元的赃款,而且查获了由刘某俊姐妹保管的彭伟智等涉嫌共同贪污犯罪的大量的书证、物证。

  彭伟智在大批新发现的证据面前,不得不向检察机关承认罪行。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刘良龙通讯员陈祥温孟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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