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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让”:让交通事故远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7:17 哈尔滨日报

  李进胜 本报记者 孙玉红

  昨起,以“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为主题的文明交通“三让”活动在我市全面展开。交警部门以悬挂彩旗、宣讲交通安全、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号召市民自觉礼让。而一组组触目惊心的数字和交通事故场面让市民真切体会“三让”活动的良苦用心。

  交通四项指标十年翻番涨

  近年来,我市市区机动车保有量已由1994年的4.2万辆发展到2004年的33万辆,10年间增加近29万辆。近4年来,我市汽车数量以每日百台的速度增长,与此同时,交通拥堵、交通事故也不断增长:

  ———1994年全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05起,2004年发生1400起;

  ———1994年交通事故伤332人,2004年伤1362人;

  ———1994年交通事故死亡222人,2004年死亡631人。

  ———1994年交通事故造成经济损失290万元,2004年损失近2000万元。

  据介绍,近年来,我市拓宽、新建、改造道路,不断更新交通管理设施,增设各种国际化交通标志等,使交通硬件建设不断得到改善,但交通安全意识、文明行为等交通软件建设环境还相对滞后。

  交通事故呈现三大“软肋”

  据统计,1994年至2004年,我市因交通事故累计造成经济损失1亿多元,受伤致残近13000人,死亡近5000人,即我市平均每天近2人死于交通事故,占全市非正常死亡的60%。死亡和鲜血直指交通事故三大软肋:

  ———麻痹大意,总觉得交通事故离自己很远,不可能发生;

  ———心存侥幸,总觉得死亡离自己很远,交通事故只会发生在不幸者、倒霉人身上;

  ———铤而走险,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把安全置之度外。

  2000年11月6日,机场高速路发生6人死亡特大恶性事故;

  2002年8月5日,同三公路发生6死、24伤特大恶性事故;

  2004年1月28日,龙运在同三公路发生10死、23伤特大恶性事故;

  2004年10月28日,301国道发生4死1伤特大事故;

  2005年1月21日,同三公路发生4死4伤特大事故;

  2005年3月13日,301国道大庆段发生9死特大恶性事故;

  2005年3月19日,公路大桥太阳岛路口发生2死重大事故;

  以上7起案例中,超速行驶在交通事故中的比率高达90%,同时伴有超载、下道,酒后、疲劳、无证驾驶等原因。

  全市一年终身禁驾28人

  据统计,1994年,我市有机动车驾驶员18万人,目前发展到63万人,并以每年2至3万人的速度递增。

  去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较大程度地提高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特别对是那些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幅度提高近10倍。去年5月1日以来,我市已有28人被终身禁驾。

  令人欣慰的是,2004年与2003年相比,我市交通事故次数、伤人数、亡人数均有所下降。2005年1至3月,全市交通事故4项指标也全面大幅下降。特别是今年春节期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特大交通事故,创历年春节期间交通安全最好纪录。

  文明交通“三让”

  车让人

  遇有交通信号灯放行行人通过时,必须停车让行。当行人还在穿越马路时,交通信号变为放行车辆信号,驾驶人也应让行人通过后再行驶。

  机动车通过没有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必须注意避让行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驾驶人应当在距“斑马线”(30-50米)处提前减速,做出明显的礼让姿态,待行人通过后,安全驶越“斑马线”。

  机动车行经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在驾车行驶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避让老人、儿童和行动不便的人。

  人让车

  各行其道,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要克服“逛马路”的行为习惯,不在车行道上做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牢记“斑马线是生命安全线”,行人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道),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在信号放行时应抓紧时间通过。

  行人通过没有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要注意观察,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以免机动车制动不及时造成意外伤害事故;遇繁华地段,横过马路时间超过2分钟或车辆因停让20辆以上时,行人应主动中止横过道路,让车辆通行。

  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行人横过道路要注意观察和避让来往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直行通过。

  车让车

  通过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须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车先行;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观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准备进入环行路口的车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行经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会车有困难时,有让路条件的一方让对方先行。

  遇执行任务的警车(及其护卫队)、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其他车辆应主动避让。

  在遇有雨、雪、雾天气及路面积水、结冰时,所有车辆都应减慢车速,谨慎驾驶,行经交叉路口时要注意观察,礼让在先,安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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