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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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7:17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陈程)从今年6月1日起,全市事业单位1.7万名退休人员养老金也将实行社会化发放。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我市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由于财政资金支持等方面问题,我市事业单位养老金多年来都是按照“即缴即拨、不缴不拨”的原则进行的。有些事业单位确实存在实际困难,暂时无法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按照“不缴不拨”的原则,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给这些不缴纳养老保
为解决这一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5月18日下发文件,要求从今年6月1日起,统筹项目内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原来由各事业单位代发的养老金,转为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委托市商业银行发放。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在市商业银行为参保退休人员办理个人账户,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以不受单位效益影响,直接从个人账户领取养老保险金。 据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吴笃瑞局长介绍,虽然事业单位养老金实现社会化发放,但各个事业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依然是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金基础。各参保事业单位还应从退休人员生活保障和在职人员未来生活保障的角度出发,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确保养老资金正常滚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