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青年广州被绑架 本地公安局拒绝受理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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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7:5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梅军通讯员杜丹娅)保康县男青年丁某在广州遭绑架,其住在保康老家的父母向警方报案,警方却拒绝受理。此事引起省政协委员的关注。昨日,省公安厅了解情况后作出答复,该厅已责成保康县公安局就此事件作出检查,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据丁某的父亲反映,19岁的丁某去年8月到广州打工,坐的士时遭绑架。绑架者打电话
丁的家人只得分两次筹集了4520元,汇给对方,丁某才被放出。 此事被省政协委员写成省政协提案,引起省公安厅高度重视。 该厅答复,按规定,如果不是本部门管辖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向报案人说明情况,提供有案件管辖权限的受理机关,并将报案记录材料移交给案件的受理机关。保康县公安局没有受理丁某家人的报案,更没有将此案与广东警方联系,这是不对的。该厅要求保康县公安局以此为戒,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