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路“费改税”暂不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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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8:20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吴妍焱实习生王璐)公路养路费“费改税”何时能够实施?如果交了费,一旦改税,车主不就吃亏了吗?5月24日,辽宁省交通征稽局明确表示,根据国务院的精神,近几年内沈阳都不会实施“费改税”,所以纳费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按规定纳费,否则迟交费将受到相应处罚。 辽宁省交通征稽局局长高振双表示,“费改税”的改革涉及到国际燃油价格涨幅、农
养路费征稽处希望,纳费单位和个人还要及时按规定纳费,而对于偷、逃、漏、迟交养路费的情况,单位及个人都将受到处罚。 记者了解到,养路费征稽部门已加大了路检路查力度,从2000年到现在,辽宁省路检收入达5056万元。去年,交通部门还对欠费的149台车辆组织了2次拍卖,拍卖收入近100万元。 此外,目前辽宁省征稽系统正在实施全省联网收费工作,明年养路费将实现银行代征、网上缴费和划卡交费等功能。记者电话:8166627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