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电“串”进民用电线路 南宁50户居民家电被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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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8:32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记者刘娟))因为高压电“串”进民用低压供电线路,5月20日下午2时许,南宁市心圩镇八冬坡村50余户村民的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电被烧坏。目前,南宁市供电局和保险公司已就此事的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不日将对受损失的村民作出理赔。 村民黄先生告诉记者,当天下午2时许,他正在家睡午觉,蒙目龙中闻到一股呛人的烟味,后来发现烟是从另一间房里冒出来的,推开门,里面浓烟滚滚,电风扇已经起火并引燃
据该村村委主任黄先生介绍,村里家电被烧坏的大概有50多户,被烧坏的电器以电视机最多,还有为数不少的电冰箱、空调、电风扇、VCD、电动自行车等。 事发后,南宁供电局配电抢修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经过调查,初步认定原因是天气炎热,客户用电负载剧增,10千伏的架空线路负荷过大,导致架空导线高度下降,碰到八冬坡村的220伏民用低压供电线路,造成用户电器不同程度损毁。至5月22日中午12时,经过抢修,该村供电已恢复正常。 记者从南宁供电局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了解到,因为广西电力系统已在该保险公司投保,目前双方正在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八冬坡村将受损的家电统计数据上交后,南宁供电局稽查大队与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将到该村进行鉴定,双方再根据保险协议确定各自所应该负的责任,然后对村民进行赔偿。 据了解,电力系统在保险公司投保了责任险和财产险,责任险赔偿由电网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间接损失,财产险则对受损的供电设备进行赔偿。如果是因为雷击等自然因素,或者居民自己使用不当而造成电器损坏的,保险公司和供电部门则没有对居民进行赔偿的责任。 作者:刘娟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