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满12分将参加统一考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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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8:32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即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管所对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满12分驾驶员的教育、考试从内容和形式作重大调整,由原来参加管辖地区县交警支大队的教育、考试,改为统一参加由车管所驾驶员管理科举办的教育和考试,车管所驾驶员管理科现已将有关的学习资料和题库全文登载在上海交通安全宣传网上(网址:WWW.SHJTAQ.COM),以方便驾驶员学习查阅。
据悉,交警总队车管所驾驶员管理科设在浦东新区北艾路1298号。 接受学习并考试合格后,违法记分记录才被清除。对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学习和考试的驾驶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 周凯 徐伟 月关(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