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确定五类人员不得报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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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8:46 宁夏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确定为9月17日、18日两天,6月1日至20日,进行网上预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可在此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le-galinfo.gov.cn)进行网上预报名。司法部24日就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发出公告,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是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是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三是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四是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另外,公告还规定,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