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为9万“秋菊”讨回公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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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8:57 宁夏日报 | ||||||||
9年为9万“秋菊”讨回公道 我区法律援助制度为困难群众撑起保护伞 本报讯 (记者 高莉实习生马静)彭阳县白阳镇南山村山庄队农民张生文,去年11月在该县某个体建筑队打工时,第五颈椎骨折和神经受损,医疗费用高达3.51万元。在彭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近日,张生文通过法律诉讼成功拿到了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5.19余万元。据统计,我区法律援助制度建立9年来,为9万余名像电影《秋菊打官司》
作为困难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法律援助是我国设立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根据这一制度,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费用以及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或被告人是肓、聋、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2003年3月10日,永宁县李俊镇雷台村2队38户村民与宁夏维邦科贸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期限为8年的联合种植葡萄合同,2004年春天,102亩葡萄树苗大部分死亡,维邦科贸称合同无效。为此,永宁县法律援助中心无偿为38户村民提供法律援助,终于得到了被告宁夏维邦公司16.8万元的赔偿金。年仅16岁的固原市市民王钰韪也是法律援助制度的受益者。12年前,王钰韪父母离异,她长期寄宿在外公家求学。去年8月,母亲下岗,父亲的抚养费也迟迟没有踪影,无奈的她向固原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经过办案律师劝说,父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答应以后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 从1997年9月,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法律援助制度在我区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发展。截至目前,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7566件,办结率在96%以上,提供法律援助咨询3.2万人次,为授援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960万元,共为9万多困难群众提供了免费的法律服务。目前全区各地已相继建立法律援助中心27个,共有138名专职法律援助工作者为广大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