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博会上捉“李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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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09:09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马骋)昨天开幕的第10届中国国际建筑贸易博览会上,上海律师团应邀坐堂,调处知识产权纠纷,给许多害怕与仿冒自己产品企业同场参展的商家吃了一颗定心丸。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建博会上海律师团法律咨询处,刚好遇到一家参展企业在投诉。这家深圳公司发现同场参展的一家广东企业的展品,与自己生产的拥有外观设计专利的卫浴挂件完全一样,于是向律师团投诉,要求那家广东企业撤下侵权产品。该公司向律师团出具
据律师团负责人、汇锦律师事务所主任朱伟介绍,以往的建博会经常遇到知识产权法律纠纷。为此,从2003年开始,主办方邀请律师团坐堂调处法律纠纷。2003年、2004年的建博会分别调处了20多件和30多件知识产权纠纷。今年的建博会有2400多家参展企业,律师团受主办方委托,与每家参展商签定了一份包含知识产权内容的参展合同。合同约定,一旦发现有仿冒产品参展,主办方有权将其撤展。确定仿冒产品的依据是同场参展的企业在投诉时,出具专利证明和法院曾为此作出的判决书。如果仅有专利证明,律师团会将投诉记录在案,作为投诉方日后向法院起诉的证据。 记者了解到,在上午发生的三起投诉中,有一家在律师团干预后,表示愿意撤展。还有两家企业发生激烈争执。这两家企业都生产陶瓷台盆,一家企业认为另一家企业仿冒自己产品,双方曾在广交会上大打出手,引起警方干预。昨天,双方又剑拔弩张,律师团立即干预。一方出示了专利证明,另一方也振振有辞,认为该产品早在1999年就由德国汉斯格雅公司生产,因此已不享有专利。经律师团协调,双方争执得以平息,同意会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