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霸监室行凶再获重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0:17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一个没有及时洗净的菜盆,竟成了金晶找杨琦成麻烦的理由。在挨了金晶的一拳一脚之后,杨琦成感到后腰疼痛难忍,肾脏已被踢破了。近日,正在江苏龙潭监狱服刑的犯人金晶又被南京栖霞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加上他前罪尚未服完的刑期,金晶还要在监狱里度过17年,另被剥夺政治权利2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现年22岁的金晶1999年2月因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2002年1月
被踹后,杨琦成感到左腰部疼痛难忍,即被监狱民警送往监狱医院检查,诊断结果为“肾损伤”。法医鉴定的结果显示,杨琦成的损伤已经构成重伤,伤残等级达10级。 另查明,案发前金晶曾和杨琦成发生过争执。案发时,金晶已在监狱服刑3年2个月零20天,尚余刑10年9个月零10天。被踢伤的杨琦成在服刑前是个农民,开庭时他在监狱里向法院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索赔金额高达20余万元。法院审理后对金晶作出上述判决,并判决金晶对给杨琦成造成的9700元经济损失作出赔偿。(福林 毛蕾)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