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校长事件”若属实,他的直接领导也担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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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0:45 新文化报 | ||||||||
长春市教育局要对“副校长事件”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直接领导责任 ———— 新闻回放 ———— 多名5年级小学生因惧怕色魔老师而不想上学,家长报案。22日,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拉拉小学副校长兼计算机和美术老师高玉峰,涉嫌猥亵小学生被警方刑拘。
本报讯 (记者 广平 实习记者李兴盛)拉拉小学副校长高玉峰涉嫌猥亵小学生一事,引起了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已对此事展开调查,若此事属实,高玉峰将被开除出教师队伍。据了解,长春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教育中小学生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并要展开对教师队伍的再教育。 该起“猥亵学生案”为15年来长春首例 长春市教育局人事处的张副处长说,他从事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15年来,这起涉嫌猥亵学生一事在长春地区尚属首例。“目前长春市中小学教职工有10万人,高的行为虽属个别行为,却给整个教师队伍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此事一经查实,坚决把他清除出教师队伍。”张副处长说,根据责任追究制的原则,不仅要处理高玉峰本人,还要追究高的直接领导的责任。张副处长说,此事也给教育部门敲了警钟,他们一定会严肃处理,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给社会一个答复。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局长王晓明表示,他们要求老师采取疏导的方式,减轻受害小学生的心理压力,并要教育学生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受害学生情绪稳定 昨天中午,几名受害小学生家长对记者说,高玉峰不再教课后,孩子情绪也相对稳定了。据了解,原本打算转学的几名学生,在班主任的开导下,也放弃了这个念头。 伤害学生 一票否决没商量 长春市教育部门制定的《长春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中第二条规定,不准对学生进行精神伤害。教育部门有关领导告诉记者,这“十不准”相当于教师的“十条禁令”,违反规定的教师坚决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并给予严厉的行政纪律处分。猥亵强奸学生这老师被判死刑 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乡中心校教师栗锋,在1999年至2002年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猥亵、强奸班上19名未满14周岁的女生。2003年3月14日,26岁的栗锋被一审法院依法判处死刑。二道江乡中心校校长兼党支部书记、中心校副校长被免职。《为防老师“黑手”小女生紧勒裤腰带》追踪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本报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