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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总医院自行处理死婴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1:09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秀丽)孕妇如果生下死婴,医院通常都会将其自行处理掉。这一沿用了几十年的惯例,最近受到了河南来京女子焦某的挑战。她把北京航天总医院告上了法院,认为医院的行为毁掉了她相关案件的证据,要求医院赔偿57000元。昨天,丰台法院审理了此案。

  案情回放

  孕妇剖腹产下死婴

  昨天,焦某的丈夫彩某作为代理人出庭。他说,今年2月,妻子怀孕7个月左右,在大兴区一家私人诊所治疗感冒。经过20天的治疗,全身浮肿,胎动一天比一天减少。3月4日凌晨,妻子到北京航天总医院住院治疗,几个小时后,剖腹产下一个死男婴。夫妻俩认为很可能是私人诊所治感冒把孩子治死了,立即到大兴红星派出所报案。3月9日,派出所出具了法院鉴定委托书后,彩某到医院要求抱走死婴,却被告知医院已经处理掉了。

  庭审焦点

  是尸体还是医疗废物庭审中,彩某说他曾问大夫能不能查出是因为孕妇感冒期间大量用药造成的,大夫说查不出来。“当时有个大夫对我说,如果不同意尸解就签个字,医院可以把死婴冷冻起来,等他们找到鉴定单位再说。”对彩某这一说法,医院方的代理人当即予以否认。

  彩某还提出,家属有自行处理、捐献出来搞研究或者委托医院处理三种权利,但医院没有经过家属同意就擅自处理掉死婴,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医院方反驳说,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有一项是病理性废物,指的就是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等。根据对焦某的诊断,胎儿在母体中就已死亡,死胎属于医疗废物,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尸体,医院有权自行处理。何况,这样处理死胎也是医院几十年的惯例了。法官表示将择日宣判此案。

  庭后采访

  签字书上写着“新生儿”庭审结束后,记者从彩某手中看到一份“不同意尸解”签字书。签字书上写道:“新生儿突发畸形、唇腭裂……建议尸解”。记者随后询问医院方的代理人,既然认为死胎是医疗废物,为什么签字书上又写“新生儿”。代理人表示,这个问题现在不便回答,要向医院请示。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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