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告物业违约却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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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1:40 南京报业网 | ||||||||
【江苏商报报道】 本报记者 陈晓报道 业主张女士冲着休闲中心买下了位于江宁时代雅居的一套住房,没想到入住之后才发现,原定休闲中心的地方居然变成了停车场。更令张女士意外的是,经过江宁区法院的审判,她居然败诉了。
2002年8月,张女士来到江宁时代雅居小区看房,售楼小姐向她推荐小区07幢的一套住房,售楼小姐告诉她,07幢的一楼做成架空层,将来作为休闲中心使用。本来就对房子很满意的张女士于是痛快地买下了。 因为买的是期房,张女士一直到入住之后才发现休闲中心的真实情况。原来07幢的自行车车库严重不足,很多业主都把摩托车、自行车停到了原先作为休闲中心的地方。一看到自己心仪中的休闲中心变成了停车中心,张女士心里老大不愿意,认为房产商当初是骗了她。张女士多次与开发商联系,希望对方履行承诺,恢复休闲中心。开发商却说他们没有违约,休闲中心的确是存在的,只不过物业管理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容忍其他业主将摩托车、自行车乱停乱放。张女士只好把小区的开发商天聚公司告到了江宁区法院。 被告到法院的物业中心对此也表示无能为力,辩称接到张女士的投诉之后,他们在休闲中心张贴了一份通知,让业主们把停在休闲中心的车辆转停到他处。为了让业主有地方停车,他们还专门开辟了一处停车点。可能是新停车点不太方便,业主们对通知置之不理,依然把车辆停在休闲中心。因此物业公司认为自己尽到了义务,实在是没办法了。 法官经过审理后认为,虽然张女士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协议中规定,一楼将作为休闲中心,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其他业主。无论是张女士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阻止其他业主将车辆停在休闲中心内。对此物业公司不存在过错,双方只有通过做其他业主的工作,将车辆停在别处。最终法院驳回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4版《民生通道》) (编辑 小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