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报案被控犯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2:0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20万元人民币买来了9000元的假币,报案后还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某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自己被人骗了,是受害者,报了案还要吃官司。检察官告诉他,这是他花费巨款买来的一个教训:购买假币也是犯法的。 去年底,徐某在宁夏认识了一吴姓女子,该女子请徐某吃了一顿饭,并告诉徐某,她是用美国的一种高级金币版假币付的账,还劝徐也搞这种假币用。次日,吴带徐到银川见了
暗自高兴的徐某再次联系吴某时,对方的手机却总是关机。感觉不妙的徐某打开箱子一看,才发现每扎假币中间都是白纸,只有头尾两张是面值50元的假币,共180张,面值9000元。徐某到派出所报案后被刑事拘留并逮捕,近日被提起公诉。恍然大悟的徐某告诉检察官,他后来才明白,吴某和其老板使用和送给他的所谓“假币”,其实都是真币。(毓宇双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