仨农民均获刑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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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4:18 今晚报 | ||||||||
本报讯 本报曾报道的“偷梁换柱骗贷60万元”一案日前有了终审结果,三名行骗男子均因犯有贷款诈骗罪被法院判处刑罚。 一审法院经审理,以贷款诈骗罪判处王某和李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苏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宣判后,三人均提出上诉。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适当,遂判令维持原判。(孙启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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