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原因能否拒绝登机 律师:彼此都应多理解对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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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5:3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律师意见:航空公司应做好沟通,旅客也应多一些谅解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鲁钇山、彭卫,实习生梁晓松报道:昨晚9时许,多名读者致电本报,称有77名乘客在航班延误后拒绝登机。事件:77名乘客拒绝登机记者昨晚10时左右赶到白云机场,乘客们告诉记者,他们本应乘坐昨天下午3时30分的CZ6362次航班从广州到哈尔滨。下午2时左右工作人员告诉他们,由于天气原因登机时间要推后。晚上7时许,工作人员
解释:乘客不解隐性雷雨 南航有关人士今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引起该航班延误的主要原因是雷雨。按照民航法和国际惯例,雷雨造成的延误属于不可抗力,航空公司不负任何责任。但是考虑到道义,因为雷雨而过夜的航班,航空公司往往会为旅客提供住宿。这次的纠纷主要是因为旅客对“隐性雷雨”不理解所致:飞机飞行有固定的航路,不仅仅是飞行起始地点的雷雨会对飞机飞行造成影响,飞行过程中的雷雨云团也会导致飞机无法正常起降。也就是说,即便起始两地都晴空万里,只要中间航路上有雷雨云团,飞行指挥部门出于安全考虑照样不会放行,但是对此旅客往往无法理解。 律师:彼此都应多理解对方 因飞机误点引起的纠纷该如何解决?记者采访了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的何富杰律师。何律师表示,旅客与承运人承运合约履行的过程中,难免出现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所以一方面承运人要以最大努力以合理的方式快速承运旅客,同时旅客也要对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延误表示理解。何律师说,以本次事件为例,航空公司在延误事件发生之后,应及时与旅客沟通并妥善安排;而旅客们也应该对航空公司多一些谅解,毕竟天气恶劣也不可抗拒。(子琦/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