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友索赔八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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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21:22 法制晚报 | ||||||||
诉称肖像被一服饰公司使用——— 本报讯因将香港歌星张学友的肖像用在自己的男装包装上,浙江某服饰公司惹上了官司。记者今天上午采访了解到,张学友已将该公司推上被告席,索赔800余万元,二中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2004年底他发现被告擅自使用自己的肖像作为男装包装,并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经调查证实,被告使用其肖像的产品销售遍及北京、山西等20多个省市。 张学友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他的肖像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产品,拆除全部广告,并在全国性报刊上赔礼道歉;支付他诉前支付的合理费用2.7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800万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新闻链接 2004年1月,香港艺人刘德华在内地的维权公司发现,广州白云区新市镇鹤边村一家公司销售印有刘德华头像的化妆洗涤用品,事实上该公司并没有得到使用刘德华肖像的授权。今年3月,刘德华将广州一家化妆品公司告上法庭,以侵犯其肖像权为由索赔人民币100万元。 今年4月,香港影星吕良伟状告泉州两企业侵犯肖像权和姓名权案件,吕良伟要求两企业赔偿损失人民币200万元。 作者:孙慧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