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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出庭受审辩称人情推不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4:3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见习记者江蔚然)省教育厅原助理巡视员兼计划基建财务处处长李万银涉嫌受贿100余万元一案,昨日上午10时在成都中院首次公开审理。在法庭上,李万银对其中70余万元的受贿事实表示认罪,但对两项达37万余元的受贿指控,李万银辩称“是朋友送的,虽然收了钱但没有为这些人办事,不算受贿”。李还对向他“献金”的拜年红包“颇有微辞”,称“
人情世故,有些推都推不掉!”

  由于启用了简化审理程序,经过100分钟的庭审后,审判长宣布此案择日宣判。认罪 庭审启用简化程序

  在昨日的庭审之前,李万银涉嫌受贿案已进行犯罪证据的展示。从1999年至2004年任省教育厅计财处处长,他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现金100余万元。公诉人对李万银宣读起诉书后,李万银及其辩护律师向审判长表示对被指控犯受贿罪不持异议,并清楚自己须承担的法律后果。由此,审判长宣布庭审启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从开庭至进入辩论阶段,仅用了30多分钟。20家单位争相“献金”

  记者发现,李万银被指控的受贿款,绝大部分出自省内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是“感谢”李万银在拨付教育专项资金上的“支持”,这其中既有现金红包,也有空调和价值12万多元的小轿车。据悉,李万银已向省纪委退赃200万元。

  据分析,李万银收钱的方式有三种:一是在拨付教育专项资金、审批高校基建项目和中高等院校合并、升级过程中,收受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分学校以“感谢支持”等名义所送现金。二是套取公款据为己有。三是在逢年过节、乔迁新居、生病住院时大量收受现金。只收钱没帮忙不算受贿?

  在法庭上,李万银及其辩护人不承认两项涉及37余万元的受贿指控,并与公诉人展开激烈的争辩。李万银辩称,“收受这笔款项及小轿车,完全是因为朋友的关系,而我并没有承诺给予相关人员‘关照’。事实上后来也没有为他们办事。”辩护律师认为,李万银只是说“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帮助”,以及在电话里向准备订购校服的某校领导表示“他(送钱人)是我的老乡,是做服装生意的。”这些即便算是承诺,也不应认作受贿,而实际上并没有利用职权为这些人谋利,加上李万银和这些人所属的单位并没有隶属关系。辩护律师因此提出,在这两点上,李万银不构成受贿罪。忏悔对不起教育事业

  “我身为教育工作者,今天站在被告席上,实在感到惭愧和内疚,最对不起的是教育事业!”在最后陈述时,李万银再次表达了他服法和忏悔的诚意。他请求法官充分考虑他主动交代受贿事实、退还200万元赃款等因素,能从轻量刑。

  在法庭上,他追悔道:作为一处之长,集拨付教育专项资金、审批高校基建项目等权力于一身,权力太集中使他对拜年送礼的人“推也推不掉”,“有些人情关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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