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苑酒店总经理被判罚金341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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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7:11 深圳商报 | ||||||||
疯狂偷逃税胡乱造假账 廷苑酒店总经理被判罚金3411万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李迩王斗天高峥通讯员梁彬心张文勇李茂实习生陈小莉)记者昨日下午从盐田区检察院获悉,曾被国家税务总局列为2004年全国十大偷税案件之一的
2004年7月,市地税局对廷苑酒店有限公司进行立案稽查。在公安机关侦查完成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盐田检察院管辖。盐田检察院检察长邓琼南亲自担当总指挥,与副检察长及其他办案人员认真研究案情,在审查起诉的法定期限内,用短短5个月的时间督促被告单位补缴税款、相关附加费、滞纳金及罚款等合计人民币5296万元,挽回了国家的巨额财产损失。 法院在审理后认定,深圳市廷苑酒店有限公司采取隐匿记账凭证、伪造账簿、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人民币3411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偷税罪,应予刑罚,而7名被告人的行为也构成了偷税罪。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单位深圳市廷苑酒店有限公司犯偷税罪,判处罚金1705万元;被告张某等7名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均被判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其中廷苑酒店总经理张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被处以3411万元的罚金。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李迩王斗天高峥通讯员梁彬心张文勇李茂实习生陈小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