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村民吸毒 无知房主被拘(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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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7:49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张爽)小四合院屋主朱某近日感觉最“委屈”,因留朋友在家聚会,自己却换来了刑事拘留。 昨日,沈阳市东陵区汪家乡4名村民,聚在另一村民家中吸食“麻谷丸”,被闻讯赶到的缉毒民警抓个正着。 目前,除房主朱某因涉嫌容留吸毒被警方刑事拘留外,提供毒品者孙某被依法强制戒毒,并报请教养,其余3人行政拘留,并处罚金2000元。 没有毒品 过滤水也喝 5月25日13时,汪家乡村民孙某与同村村民朱某打电话,准备找几个朋友到常聚的“据点”朱某家“整点儿药”。 朱某按照孙某所交代的方法,先用塑料瓶和吸管做了个“水烟壶”,用于过滤毒品。当日14时左右,孙某和朋友李某、闻某如约而至。孙某拿出5颗“麻谷丸”,李某1颗,他和闻某各2颗。在吸食过程中,孙某怕出事,特意打电话给另一村民王某,让他送些“解药”(牛奶或水)来。 在王某带女友赶到时,由于大家的“麻谷丸”已经用完了,王某二话不说,拿起塑料瓶里的过滤水,仰头全喝了,之后便和3人一起坐在了大炕上。 15时30分许,沈阳市禁毒支队三大队民警闻讯赶来将正围在炕上“享受”的4人抓获,在孙某身上又搜出了7颗“麻谷丸”。 容留吸毒犯法 据孙某交代,他曾经在今年1月份,因吸毒被强制戒毒3个月。出来后,一直无业。5月20日左右,他与朋友在和平区一家迪吧玩时,花500块钱买了12粒“麻谷丸”。这几天闲来无事,便邀两个朋友一起“享用”。 感觉最“委屈”的就要数屋主朱某:“我也没吸毒,朋友说在我家抽两口,我还能说不让吗?再说,我也没收钱。” 三大队副大队长王凯解释说:“根据我国法律,容留吸毒人员吸食毒品,提供吸毒用具一样犯法。”(感谢王先生提供新闻线索奖励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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