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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中执法”,是耶非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8:10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记者 何淼玲 实习生 禹永红

  记者日前乘坐出租车,司机谢师傅气愤地讲述了他的经历:他在长沙市袁家岭路段靠边等客时没看到交警,客人上车车子一启动,交警巡逻车就追了上来,将他的车拦住,走下一个交警向他开出了违章罚单。

  谢师傅遭遇的,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暗中执法”———交警躲在大树后、角落里,或坐在车里,手拿照相机或摄像机,见到司机违章并不制止,而是等抓到确切证据后,才突然冒出来开具罚单。如今,这一执法方式引起了各界的争议。

  司机:“暗中执法”是“带笼子”

  最近几天,记者对长沙市部分出租车司机进行了随机调查,发现遭遇过“暗中执法”的人不在少数。据出租车司机介绍,在长沙浏城桥桥下、长信大酒店对面、白沙路口等路段,是“暗中执法”的常见路段。

  对“暗中执法”,许多出租车司机持反对态度:“我们有违章苗头时,你不来抓,等违了章你就开罚单,这不是明摆着‘带笼子’长沙话,设陷阱的意思吗?”他们认为,交警突然出现并开具罚单,是为了“创收”。

  部分遵章守规的司机对“暗中执法”抱无所谓的态度。他们认为,只要自己规规矩矩开车,就没必要为“暗中执法”担心。

  交警:“暗中执法”颇具震慑力

  作为执法主体,交警部门对“暗中执法”有自己的看法。长沙市交警支队新闻中心刘翼表示,所谓“暗中执法”本身就是一种合法的执法方式。公开的执法、各种交通标识的设立,都在警示和预防交通违章行为的发生,设立在城市道路口的“电子眼”实际上也就是在实施“暗中执法”的功能。

  还有一些交警认为,在依法执法的前提下,执法并没有明暗之分,在警力不足的情况下,“暗中执法”甚至是一种有效的执法方式。长沙市天心区交警大队一名姓李的交警告诉记者,他们大队有14名交警负责湘江大道、解放路以及劳动路等6条街道的交通执法,警力明显不够,根据实际情况,他们有针对性地进行执法,有效地提高了执法效率。

  法学界:“透明执法”更应大力提倡

  许多法学界人士对“暗中执法”持认可态度。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欧阳伟强律师认为,在依法执法的前提下,“暗中执法”是一种合法、有效的执法方式。只要违反了交通规则,就应受到处罚,驾驶员不应存侥幸心理。长沙部分律师也认为,目前在我国,大部分机动车驾驶者的自觉守法意识还不是很强,一些城市交通安全监管的硬件建设也有待完善,如果一线警力不足,路面交通安全监控就会存在许多盲区,在这样的情况下,“暗中执法”可以填补执法的真空,产生震慑力,让司机在实施违法行为前有所顾忌。

  部分法学界人士则认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规定: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可见,法律赋予交警的执法权力,是要求交警注重“预防”,保护好道路安全和公民人身安全,而不是“为了处罚而执法”,因此,“暗中执法”不应该成为常态,“透明执法”、“阳光执法”才值得大力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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