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万挪用公款10万 农行一副主任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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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8:19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海口5月25日讯(记者林莹)农业银行临高县支行加来机场分理处原副主任王林锋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近日终审判决,王林锋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海南中院审理查明:王林锋自2001年12月19日至2002年12月任农业银行临高县支行计财部副经理,在计财部工作期间,王林锋在检查稽核中发现加来营业所存在违规操作情况,但没有上报,而是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加来营业所主任陈建学的贿赂并伙同陈建学挪用
法院认为,王林峰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陈建学贿赂人民币10000元,并伙同陈建学挪用公款100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5年,决定执行5年。 作者:林莹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