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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翔诉“精品”败诉 撤诉申请也被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10:25 法制日报

  刘翔诉“精品”败诉 撤诉申请也被驳回

  据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记者汪涌李京华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25日对著名田径运动员刘翔起诉北京《精品购物指南》报侵犯其肖像权一案作出判决,判定原告刘翔败诉。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在判决书中说,经过审理,法院认定《精品购物指南》报社获得刘
翔在奥运会赛场形象的图片来源合法,其为回顾2004年具有影响的事件,进行的报道中使用刘翔在公共场合的肖像,属于合理使用。上述肖像的使用并非用于广告,其行为合法,不构成侵犯刘翔的肖像权。

  5月18日,刘翔曾申请撤诉,但被海淀区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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