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国资委与监管企业负责人签订经营责任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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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10:32 中国西藏新闻网 | ||||||||
为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经营和保值增值的责任,推动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今天下午,西藏自治区国资委与西藏高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监管企业负责人签订200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积极推进业绩考核工作,建立健全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是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的重要手段,是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方面。据了解,区国资委在充分尊重
区国资委负责人认为,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开展经营业绩考核,是提高国有企业综合竞争能力、实现效益最佳化的重要措施。 作者:程晓红 (来源:西藏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