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冒充振兴公司签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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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11:4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商洛讯(记者申震)本报关于丹凤王塬移民村工程质量的报道刊发后,丹凤县振兴建筑公司董事长于国奇约见记者,就报道中涉及的工程承建方问题向记者作了说明。 据于国奇说,前身为丹凤县建筑公司的振兴建筑公司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股份制企业。董事会由5个董事组成,下设8个项目工程部(不具备法人资格)。多年来,振兴公司的质量信誉在本地同行业中是最好的,获得了不少荣誉。由于公司在建筑市场的口碑好,所以
移民村工程质量问题在媒体曝光后,振兴公司经过调查发现,这一工程是当地一包工头私下干的,在公司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振兴公司名义与扶贫局签订的合同。这项数百万元的“问题工程”,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振兴公司依法保留对冒名者的诉讼权。 针对于国奇的说法,记者走访了丹凤县建设局。建工股、招标股和办公室负责人均对于国奇的说法表示认可,申明振兴公司是无辜的,冒名者的行为触犯了刑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