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曝光了首批50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赖账者的名单。同时向社会宣布全州法院已经建立了执行案件诚信信息管理系统。
据了解,为了使赖账者在社会经济交往中成为过街老鼠,红河中院除了通过依法审判和强制执行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外,还从建立执行案件中的赖账者档案入手,将历年来审
理的经济、民事纠纷案件进行清理,把其中败诉后长期赖账不还者“清理”出来,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然后,通过在法院建立执行案件诚信信息管理系统,把全州法院的执行案件纳入其中,即在法院“挂号”的债务人,如不履行法院的判决,红河中院的信息管理系统里都将有完整的记录。红河州中院院长张晋明介绍,下一步,红河州中院还将把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与银行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联网,使银行在发放任何一笔贷款之前,都可以通过系统查询到该人有无案件在法院未执行的记录,如果有不良记录,则可以降低他的信用等级,甚至不发放贷款。如果可能,这个系统还将与出入境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工商注册登记部门、城建部门联网,一旦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赖账者就不能买房、买地、买车,办理不了登记或过户的手续,对建设工程就投不了标,到国外旅游就出不了境;同时,以上部门还可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使案件得以执行。
记者 吴卫 通讯员 茶莹(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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