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遭贩卖后无端早夭 小梅花鹿被炒尖椒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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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12:37 沈阳晚报 | ||||||||||
当天下午2时30分,记者与野保站工作人员一道,来到沈阳建筑大学校园南面的一个院落里。一名40左右岁的男子,正在一个石桌上挥刀砍剁动物肉和骨头。野保站工作人员询问该男子:“这是什么肉?”男子回答很干脆:“鹿肉。”彭建续说道:擅自食用鹿肉违法。遂当即制止男子继续砍肉。经询问,该男子为该校绿化民工。据了解,学校从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以每只4000元的价格,购买了5只梅花鹿。 5月24日下午3时许,5只梅花鹿运到了学校。这些梅花鹿为一雄、4雌,均为两岁左右。梅花鹿到校后,最小的一只雌梅花鹿当天便死掉了。在绿化民工居住的院落里,记者看到,小梅花鹿的鹿皮被绷在一块木板上;已被剥皮的鹿头血淋淋地放在盆中。据绿化民工说,5月24日晚上,他们吃的是尖椒炒鹿肉、下水。记者在现场看到,民工罗志祥已将块块梅花鹿骨头剁成两截,并准备了土豆。他说,5月25日晚上,他们准备吃鹿骨头炖土豆。工作人员当即暂扣了余下的鹿肉。据野保站工作人员刘晓强介绍,梅花鹿为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据有关法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的,司法部门应当立案。 关于沈阳建筑大学擅自购买、运输梅花鹿;绿化民工割头、剥皮、支解、食用梅花鹿案件,有待进一步调查、了解后,再移交林业公安部门依法审理。 记者电话:13304020108 图片中心记者王睿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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