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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吃得放心 政府请您“支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14:32 千华网-千山晚报

  千山晚报消息吃韭菜怕是带毒的,买猪肉怕遇到注水的,就是吃点水果也时常担心买到农药残留超标的。真不知从何时起,老百姓为吃发起了愁。昨日记者获悉,为让全市人民吃上放心的蔬菜、水果、粮油等农产品,鞍山市决定制订一部全方位规范农产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由于此项立法关系到全市人民的切身利益,市政府法制办决定,从现在起到6月15日全面征求广大市民的宝贵意见。

  据了解,在征求广大市民意见之前,市政府法制办已草拟了一部《鞍山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该《草案》共五章三十一条。《草案》中规定,蔬菜、水果、粮油、畜产品及水产品都被列入被监管规范的农产品之列。其中,蔬菜、水果和水产品将全部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也就是说,这三类产品除经认证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经检测符合国家、省、市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的,可以免检,否则一律经检测合格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对于非法使用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志的,无认证证书并未经检测擅自进入市场进行销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草案》还规定,开办农产品销售市场的,必须建立农产品验证、检测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示制度,设立药残检测室和专业检测人员,采用速测手段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进行销前验证与检测。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农产品,要送市农产品检测中心进行定量复检,并将检测结果及时挂牌公布。对于市场开办者未按该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此外,《草案》还对执法部门怎样监督农产品生产、经营、销售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加以规范。

  该《草案》开始实施之前,市政府法制办决定全面征求市民的意见。从现在起到6月15日,您若对农产品的监督管理有哪些好点子和意见,请及时和鞍山市政府法制办联系。市政府法制办还将于6月中旬左右举行专门的立法听证会,您若想当场提出对水果、蔬菜等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各方面意见,须在本月30日前,通过信函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通讯方式、对《草案》内容所持观点及理由(不少于200字),寄至鞍山市胜利南路36号,市政府法制办收。另外,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明上述内容发送至anshanfaguichu@21cn.com。报名结束后,市政府法制办将根据报名者所持观点及理由、代表性等情况,确定若干听证参加人,并在听证会举行3日前通知参加者。

  (记者 刘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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