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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卖商铺骗得6000多万元陕西一公司老板被逮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18:23 云南日报

  新华社西安5月26日电(郭魂强)西安警方25日公开通报了一起重大合同诈骗案件的侦破进展,陕西恒星企业集团法定代表人尤新存因涉嫌非法卖商铺骗取巨资6109万元,现已被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了解,1999年2月尤新存成立陕西恒星企业集团,并为法定代表人。2001年9月,尤新存以陕西恒星企业集团的名义向中国银行西安解放路支行贷款9000万元,用于购买西安市
南新街2号的恒星大厦。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他以恒星大厦的土地使用权及整幢大厦作抵押,并与解放路支行约定未经该行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处置恒星大厦的产权。

  2002年11月2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恒星集团及其子公司西安古城三轮车工业公司,共同承担三轮车公司在西安市工行东大街支行2320万元的贷款和利息。由于恒星公司未按期履行偿还义务,西安市中院于2003年3月26日查封了恒星大厦整幢大楼。

  2002年12月至2003年12月份,尤新存故意隐瞒恒星大厦已被抵押和法院查封的事实,以“出售返租”形式公开销售恒星大厦商铺,非法销售长达1年之久,共有550多商户购买恒星大厦620个商铺,价值6109万元。

  2004年11月27日,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200多名商户的联名报案,陕西恒星企业集团以卖商铺为名诈骗500多名商户购房款6000多万元,集团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尤新存去向不明。

  接到群众报案后,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审查公司副总经理时,获取了尤新存逃往缅甸的重要线索。同年12月12日凌晨在缅甸勐那地区发现尤新存下落,后在云南省警方的配合下,通知缅甸警方抓获了尤新存并于12月16日押解回西安。

  据调查,尤新存把6109万元的购房款中的2624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和赌博,另外1097万元用于偿还借款,其他的2388余万元用于公司的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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