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专家舌战禁讨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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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0:08 辽沈晚报 | ||||||||
是否禁讨?昨天,本报记者采访了一些社会学专家,他们的看法各有不同。 正方:为了百姓必须禁讨 设立“禁讨区”,会得到百姓的理解和支持。在全国范围内,大连率先对棘手的“乞讨”难题予以整治和规范,实在令人钦佩。我们不能让乞讨者成为“管不得”的特殊群体。
现今任意游动、无所不至的乞丐,已成为大中小城市管理的盲点和难点,成为影响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的因素之一。由乞讨者导致的刑事案件和人际纠纷日渐增多,确实应对之加以管束了。 反方:乞讨者也有公民权利 站在公民权利的角度来看,禁讨违反了“社会公平”。乞讨人员作为国家的公民,有借助乞讨来维持自身生计的权利,我国现有的任何一条法律,也都没有剥夺公民的这项权利。随意剥夺这部分社会成员在某些街区的“乞讨权”,有失“公平”,也缺乏同情心…… 中立方:设立乞讨区也是办法 设立“禁讨区”,还是沿习了过去常用的“堵”的办法,而不是从根本上加强管理。对乞讨现象宜“疏”而不宜“堵”,与其设立禁讨区,还不如设立乞讨区。可以学习国外的做法,在城市划出一个或者是几个地方专门供乞讨者乞讨。 同时通过一些方式来规范乞讨行为,比如明令禁止强索强讨,明令禁止在公共场所露宿,明令禁止有组织的乞讨行为,狠狠打击利用乞讨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