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患乙肝产生厌世情绪 持刀砍伤发廊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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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1:07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陈学斌 通讯员吴力生)昨日,一名身患乙肝的少年因犯故意杀人罪,被龙岗法院判入狱六年。 这名少年姓徐,今年17岁。去年11月24日,其参加布吉一工厂招工被检出患有乙肝后,产生厌世念头。
据徐的姐姐说,弟弟有两大人生目标:“碰”一下女人和拥有一部手机。被检出患病后,弟弟找她要了20块钱去找小姐,希望能实现自己的“第一个人生目标”,但她没想到弟弟竟是买了刀再去找小姐。 在警方讯问笔录中,徐某说,经体检得知自己患上乙肝后,听别人讲这个病很难治,“感觉自己活不长了,就想乱搞一下”。 龙岗区检察院指控,去年11月24日,徐某被检出患有乙肝,误以为病情非常严重,遂产生厌世念头。当晚10时许,徐某携带砍刀到布吉木棉湾一发廊,与发廊女王某发生性关系后,持砍刀乱砍对方,导致王某颈部、头部、脸部多处割伤,双中指末节断指,被法医鉴定为重伤。 案发后,徐某抢走发廊女的手机并逃回湖南老家,两天后自首。 在庭审中,徐某辩称,他不想杀害发廊女王某,只是想抢王某的手机。徐某的辩护人也声称徐某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法官认为,徐某与发廊女王某发生性关系后,没有钱给对方,且拿起事先准备的砍刀乱砍王某颈部、头部等部位,将王某双中指砍断,在离开之前,徐某又用床单盖着王某,可见徐某对王某的生死不顾,其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考虑到被告人徐某犯罪时未满18岁,有自首情节,因此从轻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六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