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培训 80课时半天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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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4:3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廖兴友)近日,仁寿县安监局举办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法人专业培训”,本应是80课时却填了2小时表就完事;本该收费100元,安监局却收160元。不少参加培训的业主认为,“走过场”的培训让他们没学到安全知识。 当日记者赶到培训现场,见县安监部门工作人员忙着收费,上百培训人员正趴在桌上填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等表格。11:20左右,大多数人已填完,工作人员宣
仁寿县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说:他们收费经过物价部门批准,至于另外60元,有39元是帮省、市安监部门收的,另外20元是午餐费。记者问,上报的是80课时,怎么填半天表格就完事了?这位负责人说:我们今后可能还要组织培训。什么时候培训?还要培训多久?他说:时间还没有定。而部分参加培训的人员证实,安监局没说过还要组织培训,只叫填表,然后等着拿《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记者随后采访了仁寿县物价局副局长曾翔,他说:“我们批准的是100元,他们收160元,如果这60元他们拿不出收费依据,而且没按课时培训,那么这种收费和培训都属违规,物价部门将对此展开调查。” 记者手记 仁寿县安监局组织当地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业主进行培训,本身是件好事,让业主们对化学品基础知识、储存管理、事故预防、突发事故的紧急处置等有所了解,可有效地避免一些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有关部门批准,仁寿县安监局收取相应费用也在情理之中。问题是,安监局在收取了“钱财”后,却没达到“替人消灾”的效果,规定80课时的培训仅用半天填表便告结束,能达到培训的目的吗?一旦遇到危险品突发事故,只填过半天表格的业主们将以何应对?组织安全培训的机构能为事故后果“买单”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