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缴“治保费” 可以还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5:2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日前,石人南路的一些商家向本报维权热线反映,治安联防队每年向他们收取60元到120元不等的“治保费”,收钱方式粗鲁,标准不一,他们怀疑这是乱收费。5月25日,记者前往调查。

  商家怨言:围住店铺逼我缴钱

  当日下午1时,记者来到石人南路,一些商家称,前两年他们每年都要缴“治保费”,来收钱的人态度粗暴,但今年还没人来收。商户邓莱?穴化名?雪告诉记者,前年11月,几个男子一下子围到她的店铺前,态度非常生硬地向她收钱。当时店铺前正好有买主,“那些人威胁说不缴就要怎样怎样,人家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的铺子出了啥问题。为不影响生意,我只好缴了120块钱”。

  缴纳情况:标准不一可以讲价

  记者调查发现,令商家们不满的另一个原因是收费标准不一,缺乏依据。邓莱告诉记者,去年有一次,她母亲帮她守铺子,前来收费的人说要收80元,“今天必须缴,今天不缴明天就涨成120元”。由于对收费的依据和标准有怀疑,邓莱和同街的不少商家没有缴钱。一商店老板说:“据收钱的人说,这钱是用来给治保队员的工资。我们并不是所谓的‘钉子户’,按规定该缴多少,只要对方拿得出批文,我们会一分不少地缴。”商家们反映,多数商家是按一年120元缴费,而有的商户一年缴了60元,有的又是缴80元,而收费人员的最高“要价”是200元,缴多少还可以讲价。在一张“治保费”的收据上,记者看到收据为“四川省非经营性结算统一票据”,“摘要”一栏为“群防群治工作经费”,收款单位为府南街办综治办。

  综治办:收费有文件依据

  随后,记者来到府南街办综治办,根据街办人员提供的号码,联系上了综治办的尹主任。他称,保证社会治安稳定,实行群防群治,商家也有责任,收群防群治工作经费,是用来保证治安巡逻队的运转。这项收费有中央和成都市的有关文件作依据。他没有正面回答收费人员的态度问题,只是含糊地称“有时候商家态度也不好”。他称,这项收费中央和成都市都没有定标准,他们经预算发现,每户每月10元差不多,所以对大部分商家都是一年收120元,至于一年收60元、80元,是因为商家的承受能力不同。

  省物价局:收费没经审批不属管理范畴

  记者随后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此项收费没经物价部门审批,也不属于物价部门的管理范畴。昨日下午,记者还就此事咨询了四川蜀诚律师事务所沈建刚律师。他称,收群防群治工作经费应当遵从自愿原则,收费人员不应当强制收取。再说,搞好群防群治不一定非要出钱,“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也未尝不可。

  本报记者熊德壮摄影报道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