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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举行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6:01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我市首次举行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会

  6家事故企业负责人检讨

  【本报讯】(记者杨丽萍)“我代表中铁十六局集团向深圳市民作检讨!”“5·12”深南路华富人行地道燃气爆炸事故的企业负责人中铁十六局集团公司总经理覃正标,面对深
圳媒体公开“检讨”事故的原因和采取的整改措施,该事故导致1人死亡,16人受伤。昨天下午,我市首次举行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会,六家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在会上“检讨”事故教训。

  六家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均发生在“五一”之后,包括“5·8”宝安区塔吊倒塌事故、“5·8”罗湖区电梯机械伤害事故、“5·11”龙岗区柴油罐爆燃事故、“5·12”深南路华富人行地道燃气爆炸事故、“5·14”宝安区茅洲河触电事故、“5·21”龙岗区厂房墙体倒塌事故。这6宗生产事故的企业江苏华建深圳分公司、深圳可见优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旭日集团乐加乐玩具厂、中铁十六局集团公司、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和中国华西四公司的负责人在昨天的警示会上一一发言,对事故的成因和教训、伤亡人员的善后情况、采取的整改措施都进行了详细地“检讨”。

  “举行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会,目的就在于举一反三,汲取事故教训,督促和教育广大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企业负责人真正重视安全,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职责,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市安全和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刘广琪这样告诉记者。今后,市安监局将建立定期的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警示教育会议,对本季度我市发生的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其他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公开的警示教育,各区安监局也将建立类似制度,对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定期进行警示教育。

  作者:记者杨丽萍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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