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讨债讨进自己腰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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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7:55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崔永利)成都一家企业委托西安莲湖区青年路一法律服务所帮助追债,但他们发现法律服务所不仅隐瞒追回的债务数额,更让他们想不到的是,这个法律服务所竟有3个名称。 今年2月23日,成都亚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公司)委托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一法律服务所在西安追债,这家法律服务所在协议上盖着“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街道法律服
3月底,这家法律服务所负责人赵东民将13000元债款付给了亚泰公司,并称只追回了20000元钱,扣去约定的款项后,付给了上述的13000元钱。随后,当亚泰公司的业务员来到西安后发现,西安的债务公司已经付给了法律服务所27000元。 昨日记者和亚泰公司的业务员来到了这家法律服务所,只见法律服务所院落的大门口挂有“莲湖区司法局青年路法律服务所”的招牌。在法律服务所办公室里,负责人赵东民接待了记者,记者注意到他身后墙角放有一块招牌,上面写着“莲湖区司法局青年路街道法律服务所”的字样,而赵东民拿出的一张2001年办的执业证书(已经失效)上显示,法律服务所的全名叫“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法律服务所”。对于一个法律服务所有3个名称,负责人赵东民称目前正在改制中,但是他不能出示该法律服务所的有效执业证书和收费许可证书。 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基层科科长李国庆说,这家法律服务所是有不规范的地方,名称也应该规范为一个名称。李国庆表示要查处,他现场责成赵东民将多收的钱尽快付给亚泰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