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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欠租失踪却留下家具,律师称欠租者要付保管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8:49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法援热线13073491827报道】 实习记者 叶子青

  房客欠下1个半月房租后失踪,房主面对房客留下的家具电器却不知如何是好。卖不能卖,将家具电器和房屋一起出租,又担心法律不允许。

  苗先生以400元每月,最低租期三个月的方式将一套位于迈皋桥的空闲房子出租。三个
月租期将满时,苗先生向房客询问是否继续承租房屋,如果要租,尽快将下一个租期的房租支付。房客表示将继续承租,但最近经济比较困难,希望苗先生可以给自己多一点时间。苗先生同意了,此后每次苗先生去要房租,房客都以种种理由推托。一个半月后,房客失踪了,留下的手机号码也已经停机。

  但房客却把自己新购买的家具电器留在了房子里,面对这些家具,苗先生想将其变卖用来抵偿对方欠下自己房租。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张泽星律师表示,目前苗先生肯定不能将房客留下的家具电器变卖。但苗先生此时可以通过公开方式通知房客支付房租,在法律规定的半年时间内,如果房客还不支付房租,苗先生有权将这些家具电器变卖;如果在半年内房客来了,不但要支付欠下的房租,还要支付家具电器的保管费。

  而在这半年内,苗先生可以将房屋出租给别人,而这些家具电器可以作为房屋出租的附属品。

  (编辑 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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