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别墅送10万现金券 工商: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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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8:5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通讯员曾宪霞记者革继胜)一别墅的开发商大量印刷价值10万元的现金券当街派发,并称持券登记可获最高10万元“心动置业基金”。 “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昨天,通州工商分局表示,这种做法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他们已对这此项促销紧急叫停。
消费者高先生前两天买了一份报纸,里面夹着一张面额为10万元的现金券。“这一意外收获使得我既高兴又怀疑。”高先生说,现金券上写着:在8月1日前,消费者凭现金券在某公司开发的楼盘置业,可抵10万元房款。租赁3年以上的客户可抵租金。持现金券进行登记的客户还可参加该公司的抽奖活动,有望获得最高达10万元的“心动置业基金”。高先生事后拨打12315进行了电话举报。 通州工商分局随即介入调查。该公司承认,他们发过这种现金券。“如果消费者按使用说明到售楼处登记,购房、租房3年以上,的确可用现金券折抵房款和房租。”该公司的促销计划也表明,消费者只要持券登记,无论购房、租赁与否都可参加统一抽奖。 通州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家公司没有进行虚假宣传,但其“抽奖式有奖销售”的做法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能超过5000元的规定。目前,工商部门已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销毁所有未发出的现金券。 10万元现金券用途 1.可抵10万元房款 2.可抵房租 3.可参与10万元置业基金抽奖 工商调查结论 1.不是虚假宣传 2.有奖销售奖金金额不能超过5000元 3.责令销毁所有未发出的现金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