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堵救火路 损失该谁赔 多头管理不利执法引发质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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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8:50 北京娱乐信报 | ||||||||||
消防通道普遍被占问题突出 多头管理不利执法引发质疑 近日,太平桥附近一小区居民楼突然起火,居民报警5分钟后,消防队员赶到小区,但因消防通道被多辆汽车占用,导致消防车一个半小时后才得以开进小区火场,火势最终蔓延,居民屋内所有物品全部焚毁。 据当时在场的居民反映,有许多消防队员曾感叹,如果消防车能顺利开进小区,损失完全有可能减少到最小程度。 “实际上,小区消防通道被占的现象比较普遍,尤其是被用做停车之用。”市消防局的一位负责人说。 有居民认为,如果因消防通道被堵而延误救火,从而造成更大损失,那损失就应该有人负责赔偿。可这个责任到底应该由谁来负呢? 责任 管理责任单位是物业 北京市消防局的一位负责人认为,虽然对于上述问题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但消防部门在事后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这位负责人说,消防通道主要的管理责任单位是物业公司和产权单位。物业公司有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的责任,如果发现小区消防通道被占,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进行清理,如果发生因消防通道堵塞而加大损失的情况,物业公司有管理失职的责任。 无奈 物业无权处罚束手无策 明华嘉业物业公司保安部经理白先生说,物业公司虽然有管理的责任,但是没有强制执法权,遇到业主不服从管理的情况物业也没有办法。 鸭子桥路一小区的运达物业公司刘主任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业主间因抢占消防通道停车还干架呢,我们根本就管不了。” 说法 明确管理权限是当务之急 首信律师事务所的孙勇律师认为,因消防通道被车或物占用导致损失增大,第一责任人是车主或物主,第二就是物业公司和产权单位,因为他们有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的责任。孙律师强调,如果物业公司或居民对消防通道被占的情况,向消防局或有关部门举报,但有关部门没有采取措施而导致上述事情发生,可以追究有关部门的失职责任。 据了解,目前除了消防部门外,城管也有消防通道的管理权,“多头管理不利于执法的有效性。”孙律师说,进一步明确消防通道的治理和处罚权是目前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疑问 延误救火损失加大谁赔偿? 记者了解到,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居民小区,在设计上主要考虑人的居住因素,未能预想到机动车发展的速度,普遍没有预留停车位,造成大量车辆占用消防通道。住宅小区设计上存在的先天缺陷让许多居民感到不安。 然而,让居民更为困惑的是,如果因为消防通道堵塞延误救火,造成火灾损失加大,甚至出现人员伤亡,责任该由谁来负?失火的居民又该向谁索赔呢? 信报记者王翠霄 孙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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