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小公汽”颠折腰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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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9:11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隋冠卓实习生赵哲 今报讯 坐“小公汽”被颠成了腰椎骨折,5月25日上午,董女士的家属来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询问。 去年5月24日,董女士抱着15个月大的小外孙在富民桥站坐上了4350路小公汽,“我在
董女士起诉,要求沈阳浑河客货联运中心和当时开车的司机曹某赔偿近10万元损失。 2005年1月17日,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书中,法院认为“小公汽”一方没有过错,但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董女士的经济损失予以补偿。判“小公汽”一方补偿董女士近2万元。 双方不服判决上诉。昨日在二审中,董女士与“小公汽”一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成了焦点,董一方表示:在运送过程中,“小公汽”有义务保护乘客安全;“小公汽”一方则辩称:董没有买车票,因此双方合同关系并不存在。询问结束后没有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