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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休渔 我市千艘渔船将回港休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10:4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黄泽春)我市今年伏季休渔工作即将开始。记者昨天走访市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全市逾千艘渔船将回港休渔,以养护海洋渔业资源,促进海洋捕捞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据悉,市政府将拨出专款补助休渔的困难渔民。

  今年全市应休渔船1024艘

  据了解,我市今年伏季休渔的时间为6月1日12时起至8月1日12时上。休渔期间,除刺网、钓业和笼捕外,不论是单一作业或兼业生产的其它所有捕捞渔船和作业单位,一律禁止在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从事捕捞生产。凡在闽粤交界海域(北纬22度30分至23度30分、东经117度至120度)作业的灯光围网渔船同时实行休渔。全市今年伏季休渔应休渔船共有1024艘,其中潮阳区和南澳县应休渔船数量分列全市第一、二名,分别有382艘和355艘。为确保今年伏季休渔工作安全、顺利进行,连日来,我市各级海洋与渔业部门深入到有关渔村、港口、码头和市场等渔业活动场所,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等,并在沿海所有渔港设立伏季休渔倒计时牌,全力以赴确保有关应休渔船于6月1日12时前全部回到原籍港,封网具并悬挂休渔旗。

  违规渔船最高可罚5万元

  “对个别违反有关休渔规定者,我们渔政执法人员将给予严肃查处。”据广东省渔政海监检查总队汕头支队有关负责人称,今年伏季休渔期间,海洋与渔业、公安、边防、消防和工商等部门将紧密配合,实行“海上查、港口堵、市场管、冷库盘”的全方位管理。凡是实行休渔的渔船,休渔期间原则上不能改作刺钓和笼捕作业。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渔港,各区县海洋与渔业局将加强刺钓、笼捕作业渔船的监管,防止其变相从事拖网、围网或掺缯作业。外籍渔船、流动渔船、港澳台渔船、外海区渔船及其他有关渔船,均须遵守伏季休渔规定,不得例外。对休渔期间在海上违规作业的渔船,渔政执法人员将从重进行处罚,最高可处以5万元的罚款,并没收其渔获物、渔具和吊销捕捞许可证。

  我市将拨款补助困难渔民

  由于伏季休渔期间渔船相对集中,又处于台风多雨季节,为此,我市各地将采取措施提高有关渔船停泊区的防风、防火和防盗能力,并完善渔船在各种应急情况下的处置预案。沿海各级政府和渔业主管部门要关心渔民生活,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对困难渔民的调查摸底工作,对休渔期间基本生活确有困难的渔民,给予关心和照顾,积极筹措资金,开展扶贫送温暖行动。对休渔停港渔船一律不得加收各种费用,以免增加渔民负担。据了解,市政府将拨出专款300万元,作为今年休渔困难渔民补助和休渔工作经费,目前此项工作正抓紧实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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