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盗窃还账 竟找债主帮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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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11:36 今晚报 | ||||||||
本报讯因无钱还债,一男子竟伙同债主窜入居民楼中入室抢劫,抢得事主价值1万余元的黄金首饰,被抓后,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判处其同伙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日前,二人已上诉至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人金某32岁,黄某33岁,二人均系黑龙江省人。金某因经济拮据向黄某借款2000
法院审理后认为,二被告人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其中,金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对全部犯罪行为承担责任;黄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比照主犯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孙启明霞飞) | ||||||||